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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包土地子女都有继承权吗

日期:2025-02-06  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 阅读 59 +


承包土地子女都有继承权吗

一、承包土地子女都有继承权吗

关于承包土地的继承问题:子女是否均享有继承权?

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及集体所有,对于农村土地的承包者而言,他们所获得的仅仅是对已经摊派给他们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,而无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。因此,农村承包人的土地并不等同于私人财产,其权利无法被继承,而是应该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有序流转。对于外嫁女来说,她们无论是否户口迁移至婚居地,只要仍然具备原籍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获得享有娘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资格,并且与父母共同构成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主体。一旦父母去世,外嫁女的土地使用权仍可依法延续,并由该家庭成员继续实施生产经营活动。

然而,若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,且她在婚居地获得了新的土地发包权利,或者和父母不再同属一个承包主体的话,那么她便无法将父母去世后遗留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至自己名下行使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

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
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
二、承包土地的继承规定子女都适用吗

承包土地一般遵循“增人不增地、减人不减地”原则,在承包期内,家庭成员的增减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。

通常情况下,只要是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,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。子女作为家庭成员,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前提下,一

般可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。

但如果承包期届满,土地将重新进行分配,此时子女是否能继续承包土地需根据新的政策和分配方式来确定。

总之,在承包期内,子女通常适用承包土地的继承规定,但要注意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的土地政策和承包合同来判断。

三、承包土地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

承包土地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,属于农户家庭共同共有,而非个人财产。在承包期内,家庭成员死亡的,其承包份额由其他家庭成员

继续承包,不存在继承问题。

但如果承包家庭消亡,如家庭成员全部死亡,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,也不发生继承。

例外情况是,在林地承包中,承包人死亡,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。

总之,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对承包土地没有继承权,具体需根据土地的性质和承包情况来确定。

子女不享有承包土地的继承权,因为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属于集体所有制,而非个人财产。出嫁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享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,但继承权则取决于具体情况,如户籍、婚姻状况及承包单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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